重庆长江索道恢复正式运行 市民鸟瞰长江美景******不少市民在索道入口处排队乘坐长江索道。 周毅 摄市民乘坐长江索道跨越长江。 周毅 摄长江索道行驶在空中。 周毅 摄长江索道驶离站台。 周毅 摄市民乘坐长江索道跨越长江。 周毅 摄市民走进轿厢乘坐长江索道跨越长江。 周毅 摄
1月10日,不少市民在索道入口处排队乘坐长江索道。据了解,经过为期半年的维护,被誉为“万里长江第一条空中走廊”和“山城空中公共汽车”的重庆长江索道,顺利完成承载绳和轿厢的更换,于本月9日恢复运行。该索道全长1166米,横跨长江、连通重庆渝中区和南岸区,市民乘坐索道可在空中鸟瞰重庆中心城区的渝中、南岸美景。而在为期半年的维护中,专业技术团队对索道运行机械、电气、安全保护全套装置进行了全面探测检查,更换了1号轿厢和承载绳,顺利通过了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的全面验收,进一步确保了索道的有效使用、乘坐安全性。
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 光明日报北京1月11日电(记者靳昊)最高人民法院11日对外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旨在进一步指导全国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起,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10年来,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组织)2426个,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全国法院探索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认购碳汇等裁判执行方式,共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10件,涉及走私洋垃圾、毁损自然遗迹、偷排船舶污水、非法采矿、破坏公益林地等不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类型,涵盖数人侵权、生态环境损害后果认定、修复责任承担和验收标准、技改抵扣、应急处置措施和费用承担等实体规则,以及诉前磋商、司法确认、先予执行等程序规则,有助于丰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法律适用。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4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