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青岛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周开幕******
本报青岛12月20日讯(记者刘成)以“聚才聚力、创赢未来”为主题的2022青岛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周暨第二十二届“蓝洽会”20日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幕。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设置了重点项目签约、“人才强青”海外引才成果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洽谈专项活动等板块。
开幕式上,围绕智能家电、海洋装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等24条重点产业链需求,青岛发布了2700余个海外高层次优秀人才需求和90余个项目需求,153家用人单位通过“蓝洽会”平台发出“求贤令”,面向全球招贤纳士。本次活动汇集了120余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携项目参会,通过“云展示”“云洽谈”的方式与青岛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在线洽谈。此外,青岛西海岸新区在活动开幕式上正式发布了“智找活”产业人才供需通平台,着力做好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全要素服务保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