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登央视春晚,发起“年酒”攻势,古井贡酒“不见不散”的约定******古井贡酒央视春晚特约广告
从2016年古井贡酒首次特约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晚会以来,之后每一年的春晚,古井贡酒都会带着它的“年酒”身份陪大家辞旧迎新、欢度春节。伴随2023年春节将至,古井贡酒再次牵手央视春晚,让“过大年,喝古井,看春晚”变成古井贡酒与众多消费者不见不散的约定。
春晚依旧是流量的“顶流”
一夜连双岁,五更分二年。
年三十这一天的夜,中国人管它叫除夕。以新易旧曰“除”,昼夜交替曰“夕”。除夕就是旧岁到此夜为止,明日早起另换新岁的意思。
年夜饭是除夕的重头戏。
早在南北朝时期,我国就有年夜饭的习俗。南朝梁宗懔于《荆楚岁时记》记载:“岁暮家家俱肴蔌,诣宿岁之位,以迎新年,相聚酣饮。”年夜饭也叫团圆饭、团年饭、合家欢,是家庭一年到头最看重的一顿饭。一家人团团圆圆围坐在一起,享受着难得的欢聚和亲情。
春晚则是现代中国人年夜饭里不可或缺的一道“开胃菜”。
1983年2月12日,首届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成功举办,开启了中国电视传媒的新表达方式。40多年时间里,春晚从内容到形式的变化,让每一年的春晚都令人耳目一新,塑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经典。
有人说,移动互联网时代五花八门的娱乐方式,会分走中国人对这场晚会的注意力,但每一年的数据总不会说谎。根据相关统计,2022年春晚电视端直播平均收视率达21.93%。2022年新媒体直、点播用户触达49.32亿次,相对去年增加明显。首次推出的竖屏看春晚累计观看人次2亿,竖屏用户中30岁以下用户占比超50%,总点赞数3.6亿。
古井贡酒的“年酒”攻势
酒作为一种人类交往、沟通情感、表达祝福的重要“载体”,在年夜饭这样的重要场合下当然是不可或缺。对于年酒的选择,消费者也是精挑细选,总结而言:必须是有底蕴、有品牌、有价值的好酒,才能代表这一重要时刻。
作为徽酒龙头的古井贡酒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公元196年,曹操上表汉献帝刘协,进献家乡美酒“九酝春酒”并上表酿造方法,“贡酒”由此得名。2018年,九酝春酒之酿造方法《九酝酒法》获“世界上最古老的蒸馏酒酿造方法”吉尼斯世界记录。2021年,“古井贡酒酿造技艺”正式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国名酒”是中国酒业不可复制的稀缺资源。1963年第二届全国评酒会上,首次参加评选的古井贡酒就被评为国家名酒,位列老八大名酒第二名,同时收获了一组迄今无法超越、堪称中国白酒的最美评语:色清如水晶,香纯似幽兰,入口甘美醇和,回味经久不息。2022年,古井贡酒的品牌价值达2270.27亿元,名列中国白酒品牌价值第四、安徽白酒第一。
年份原浆是古井贡酒的高端品牌,古20则是年份原浆系列的代表产品。采用“无极之水、桃花春曲”,在具有数百年历史的“明代国保窖池”中发酵而成,通过“择层取醅”、“择时摘酒”的方法,得到最精华的原酒,然后在地下酒库恒温窖藏,使其自然老熟,最后根据原酒窖藏的年限,经过国内顶级调酒大师精心调制,可谓是滴滴如金。
古20产品陈列除此之外,古井贡酒还推出以年三十场景来命名的超高端产品——“年份原浆·年三十”,推出了“年文化”主题的社交互动活动——“点亮年三十”、年份原浆•年三十杯全球楹联征集大赛等活动,多种形式打造“年酒”属性。与春晚连续8年特约,则进一步强化了“过大年,喝古井”的消费者心智,古井“年酒”的身份也随之深入人心。
“不见不散”约定为哪般?
超高的关注度,让春晚成为品牌想要冠名合作的“黄金档”。但古井贡酒连续8年的特约,在中国白酒品牌中可谓独一份,古井贡酒“执着”于春晚的原因为哪般?
有业内人士表示,中国白酒是中国社交文化的载体,也是本地生态与民俗文化的代表产物,这就需要品牌有很强的辨识度,并且给品牌价格提供支撑。特别是对于古井贡酒这样正在进行全国化与产品结构升级的品牌,需要在更加高端与高价值的范围内来拉升自身的品牌形象,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在央视之前,古井贡酒已数次冠名安徽卫视春晚;特约央视后,古井贡酒又冠名江苏卫视春晚。从安徽卫视到央视,再到三台联动,古井贡酒的“全国化”之路不断进阶。
在销售层面,2016年特约春晚时,古井贡酒销售额刚突破60亿,短短三年时间,古井贡酒销售额便突破百亿。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7.65亿元,同比增长26.35%;净利润26.23亿元,同比增长33.20%,营收净利增幅在20家白酒上市公司中名列前茅。
可以预见,随着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强化,全国化进程将进一步提速,古井贡酒还将实现更大的突破。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