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政策创新增强新就业群体使命感******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光明日报记者 苏 雁 光明日报通讯员 姬尊雨
12月23日,在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苏州科技城(东渚街道)致远大厦附近,接单间隙的外卖员孙雨把电瓶车停到了外卖快递车辆专属的“悦享车位”中。三步并作两步,他迈进了设置在建设银行网点的新业态群体“悦‘新’驿站”。“手机和电瓶车就是我们的生产工具,等单时我就来驿站充充电,歇个脚。天冷了,还能喝口热水。”话音刚落,孙雨熟练地从站点配备好的多种手机充电线中找到一条Type-C线,“嗡”的一声,手机开始充电。
今年以来,苏州科技城聚焦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特点,以“党建+公益”为抓手,凝聚机关、社区、商户等力量,在辖区内陆续设立了以东渚为民服务中心为核心,遍布太湖光子科技园、丰茂里商业广场等新就业群体高密度场所的8个“悦‘新’驿站”示范点,以及基于各个社区的多个服务站,构建起新就业群体“15分钟暖心服务圈”。
苏州科技城活跃着500余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他们如同细胞一般保障着这座城市的有序运行。记者在东渚为民服务中心的“悦‘新’驿站”看到,饮水机、方便食品、应急小药箱、雨具等各类物资设施一应俱全。在为小哥们准备的“海棠书架”上不仅摆放着“最美小哥”“先锋骑手”水晶奖杯,还有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的书籍。
在享受便利服务的同时,外卖快递小哥也被赋予了“新使命”。“在路口发现有门牌被风吹歪,存在安全隐患,请尽快来处理。”这天,某外卖平台东渚站点的外卖配送员舒龙在东渚新苑送外卖的路上发现小区门牌被吹落,他随即点开“东渚发布”微信公众号的“民意连心桥”功能,不一会儿就完成了“文明随手拍”的路障上报。
舒龙还有一重身份——“悦‘新’驿站”站长。“作为外卖员,在基层治理中,我们有流动性强、联系面广、影响范围大的优势。”他告诉记者,未来,他将继续引导站点的新就业群体担当好方针政策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安全隐患排查员、环境卫生巡逻员,促进新业态新就业群体融入基层治理。
对新就业群体来说,参与社区志愿服务还有另一个好处——能“积分”。“参加普法宣传、文明城市宣传积3分,参与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积5分,参与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最高积20分……”外卖员唐旭掰着手指头给记者算起了积分。
“积分有啥用?”记者追问。
“30分能申请购买个人保险,50分能在东渚卫生院安排一次定期检查,要是能攒到150分,去科技城医院做一次全身体检也免费!”唐旭说。
今年11月,在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基础上,苏州科技城创新推出了积分“五入”管理办法,以社会志愿服务换取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可以申请兑换“入医”“入学”“入岗”“入托”“入网”等服务。
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也越来越强。今年9月,随着《苏州科技城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引》和“携‘新’同行”守护16条的发布,越来越多的爱心商户参与到关爱“两新”群体的工作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曹裕银说,如今苏州科技城的新就业群体不仅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而且积极主动融入城市治理,为基层治理工作建言献策,成为城市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守护者。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7日 03版)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